中新網南京12月18日電(楊顏慈)12月18日,記者從江蘇省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江蘇省公務用車改革正在摸底調研和起草改革方案階段。按照部署,省級機關公務車輛改革將於明年上半年啟動,明年年底前,全省16000餘個機關單位將逐步完成公車改革。
  當日,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沈偉新就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下文簡稱《辦法》)進行解讀。
  該《辦法》明確了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的體制機制,對機關運行經費管理、資產管理、辦公用房建設管理和服務管理等機關事務管理的主要內容進行了具體規範,同時強化了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
  《辦法》特別對公務用車的配備和使用作了原則性規定,要求地方各級政府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供給,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
  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主任蔡湧嘯具體解釋道,改革的總體要求是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通信、應急等符合規定條件的一線執法執勤用車。一般公務出行通過自主選擇,社會化提供,並適度發放交通補貼。
  “江蘇省公車改革將嚴守三條紅線:即改革後公務用車補貼支出不得超出改革前公務用車運行費用;補貼標準不得超出相關規定範圍;改革後不能既拿錢還坐車。”
  蔡湧嘯表示,“目前,我們正在抓緊進行調查摸底,改革方案也正在起草。按照要求,將於今年年底前將方案上報中央。整個部署是明年上半年省級機關改革到位,下半年全省各級黨政機關改革到位。這隻是改革的第一步,包括黨政機關和參公的事業單位,下一步還有其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要按照時間節點逐步推進。方案出台後,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
  另據江蘇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高建新介紹,《辦法》從源頭上規範了辦公用房的建設管理,這也是江蘇省與外省在機關事務管理立法上最大的不同之處。
  “按照《辦法》規定,今後需建設辦公用房的,需先由機關實事務主管部門先行審核。辦公用房建設要嚴格進行造價控制,未經審批不得隨便調整投資概算。除了朴素實用之外,辦公用房的建設還要符安全節能的要求。”
  據統計,截至2013年底,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總額達9630億元。通過日前出台的《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全省近萬億國有資產將得到進一步規範管理。(完)  (原標題:江蘇1.6萬餘機關單位將於明年底首批完成公車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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